财政部发布《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7日

可持续发展从全球倡议转向刚性约束的宏大叙事下,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的可靠性与透明度,已成为资本配置、政策制定和公众信任的核心坐标。

2026年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财会〔2026〕1号” 文件,正式印发了《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

这不仅是中国官方发布的首个全国性、纲领性的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更标志着中国在构建与大国经济体量相匹配的ESG(环境、社会、治理)治理与鉴证体系上,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一步。

我们就来深入剖析一下这一准则的背景与框架、与其它鉴证准则的融合,以及会带来的影响。

01

政策出台背景与深层意义:

从“自愿披露”到“可信披露”的制度跨越

中国推动可持续信息鉴证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政策、市场与国际趋势多重合力驱动的必然结果。

在全球层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发布的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准则(IFRS S1、S2)正加速全球采纳,对高质量、可验证的可持续信息提出了明确需求。
在国内,“双碳”目标顶层设计、监管机构(如国资委、证监会)对ESG信息披露要求的不断强化,以及投资者与公众对“洗绿”、“漂绿”行为的警惕,共同催生了对信息“可信度”的迫切需求。

财政部此次出台准则,其深层意义远超技术规范本身:

填补制度空白,构建国家话语权:过去,中国企业进行ESG鉴证多参照国际或私营机构标准,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权威指引。本准则的发布,标志着中国正式建立了国家主导的可持续信息鉴证制度框架,为“中国式”ESG实践奠定了规则基础。

界定专业边界,明确执业标准:准则首次清晰定义了“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将其确立为一类由专业“鉴证者”(主要为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有明确目标和质量要求的独立业务,从而将其从一般性的社会责任报告评价或咨询业务中剥离出来,提升了其严肃性与专业性。
响应市场需求,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为市场提供一套可靠、一致的鉴证标准,准则旨在“服务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它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引导资本更有效地流向真正践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服务于国家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02

准则核心框架与创新亮点:

一套严谨而灵活的中国方案

《基本准则》共三章五十五条,构建了一个兼具原则性、系统性与操作性的基础框架。其核心创新与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三层架构体系:稳健而开放的设计

准则第五条明确提出,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体系将包括 “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 。这一“金字塔”结构设计极具战略眼光:

基本准则(本文件):规定了鉴证业务的目标、核心原则、职业道德和质量管理等根本性、通用性要求,是所有具体操作的总纲领。

具体准则:未来将针对环境、社会或治理等具体议题(如温室气体排放、员工权益、供应链管理等),或针对特定鉴证环节(如利用专家工作、集团鉴证等),制定详细的技术要求。
应用指南:为前两者提供解释、说明和案例,帮助鉴证者理解和执行。这种设计既保证了准则体系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又为后续纳入不同行业特点、应对新兴议题(如生物多样性、公正转型)预留了充足的扩展空间。

“双重保证”模式:平衡成本与效用的务实选择

准则第四条创造性地将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为 “合理保证” 和 “有限保证” ,并允许在一次业务中对不同信息采用不同保证等级。这是对中国市场发展阶段和多元主体需求的精准回应。

合理保证:

要求将鉴证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结论采用积极表述(如“我们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程序要求全面、深入。适用于对投资者决策影响重大、计量相对成熟的核心议题(如范围一、二温室气体排放)。

有限保证:

要求将鉴证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结论采用消极表述(如“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认为…存在重大错报”),所需证据和程序相对较少,但仍需提供“有意义的保证”。

这种灵活性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循序渐进地提升鉴证保证水平,避免了“一刀切”可能带来的阻力,有利于准则的平稳推广。

强调质量管理与职业怀疑:向财务审计看齐的专业精神

准则专设“质量管理”一章,其要求之严,直逼财务审计标准。

机构与项目双层管理:要求鉴证机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同时明确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质量的“总体责任”,强调了全流程的质量控制。

职业怀疑与职业判断的核心地位:准则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反复强调“职业怀疑”和“职业判断”。
这意味着ESG鉴证绝非机械的核对程序,而是要求鉴证者始终保持质疑思维,对可能存在的舞弊、错误或管理偏差保持警觉,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作出审慎判断。这对于应对ESG数据常涉及大量估计、预测和主观判断的特点至关重要。

详尽的证据与工作底稿要求:从证据的获取、评价到工作底稿的编制、归档和保存(至少十年),准则均作出了细致规定,确保了鉴证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复核性。

明确的适用范围与边界

准则第六条划定了重要边界:如果可持续信息已被纳入财务报表并受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对其核查应适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而非本准则。

这厘清了ESG鉴证与财务审计的职责范围,避免了监管重叠,也体现了财政部在会计监管框架内的统筹考量。

03

与国际及地区主要标准的比较与融合

理解中国新准则,必须将其置于全球ESG鉴证标准的“光谱”中进行审视。它并非凭空创造,而是广泛吸收国际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进行的创新性发展。

与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标准的对标与衔接

目前全球使用最广泛的ESG鉴证准则是IAASB发布的 ISAE 3000(修订版) 以及新近针对可持续发展信息鉴证量身定制的 ISSA 5000(全球首份该主题的权威国际鉴证准则)。

中国准则在核心框架上与其高度相通:

  • 原则基础:均采用原则导向而非规则清单,强调职业判断。
  • 双重保证模式:均明确区分合理保证与有限保证。
  • 基本要素:均全面涵盖目标、职业道德、证据、报告等鉴证业务基本要素。这表明中国准则的制定充分借鉴了国际主流范式,为中国企业报告的可持续信息获得国际认可铺平了道路。同时,中国准则在质量管理、工作底稿等具体条款上更为细致,体现了更强的监管刚性。

与AA1000保证标准(AA1000AS)的哲学差异

由AccountAbility制定的 AA1000AS 是另一广泛使用的标准,其最大特点是以 “包容性、实质性、回应性” 三大原则为核心。

AA1000AS的鉴证更侧重于评估组织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的过程和质量(即“过程鉴证”),以及披露信息是否反映了实质性议题。

相比之下,财政部的准则更接近ISSA 5000和传统财务审计的哲学,其核心目标是 “就可持续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或有限保证” ,更侧重于对信息本身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验证(即“结果鉴证”)。
两者可以互补:企业可用AA1000评估其ESG管理过程和实质性分析的合理性,再用财政部准则对其最终披露的具体数据和陈述进行鉴证,从而提供更全面的可信度保障。

对香港联交所相关要求的深化与支撑

《基本准则》的发布恰逢香港可持续核证监管框架的重要变革期,两者形成了有机的区域协同效应。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近期发布的《可持续核证监管框架建议咨询文件》,计划构建一个涵盖准则制定、机构注册与执业监管的强制性核证框架,并计划引入专门的《香港可持续核证准则5000》(HKSAE 5000)。

在此背景下,内地《基本准则》与香港监管新动向形成了多层次的互补关系。

对于众多在港上市的内地企业(特别是A+H股公司),《基本准则》提供了一套由国家最高财政主管部门确立的、根植于本土实践的国家级技术标准。

这套标准在核心原则、保证等级、质量要求等方面与香港计划采纳的HKSAE 5000(预计将主要参照ISSA 5000)高度相通,为企业同时满足内地规范与香港监管预期提供了统一的技术基础。

与中注协的《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的协同

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准则》是全新的“上位法”和“专门法”,而中注协的现行鉴证标准是通用的“下位法”和“一般法”。

前者是专门针对“可持续信息”的顶层设计,后者是注册会计师执行“所有鉴证业务”(包括传统财务审计)的通用基础。

财政部发布的《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是经多轮征求意见后批准的正式部门规章,具有更高的法律层级。

它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5年7月发布的《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X号——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之后确立的,相当于为“可持续信息鉴证”这个新领域专门立法。

而中注协的《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则是所有注册会计师执业必须遵循的通用行业宪法。当注册会计师执行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时,需要同时遵守这两套准则,以通用原则为基础,执行专门规则。

本次财政部的《基本准则》发布,实际上是对中注协现有鉴证准则体系的重要补充和拓展。

它将可持续信息这一新兴、重要的鉴证领域纳入了国家统一的准则监管框架,使中国的鉴证业务准则体系覆盖范围从传统的财务信息,扩展到了更广泛的非财务信息领域。

04

实施挑战与关键议题展望

尽管蓝图已绘就,但准则从“纸面”走向“实践”,仍面临一系列挑战,这些也将是未来政策演进和行业关注的焦点:

“鉴证者”能力建设的紧迫性:

准则要求鉴证者兼具“鉴证技能”和“可持续信息领域的胜任能力”。当前,能够深入理解气候变化科学、生命周期评估、社会影响衡量等跨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短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大规模、体系化培训刻不容缓。

与具体披露标准的对接问题:

准则规范的是“鉴证”过程,而被鉴证信息本身的编制依据是“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当前,中国企业可能依据国标、交易所指引、ISSB准则或行业标准进行披露。
鉴证者如何评估不同披露框架下信息的“编制基础”,并执行有效的鉴证程序,是需要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进一步明确的关键。

科技与数据的挑战:

ESG数据,尤其是供应链上的环境和社会数据,存在收集难、验证难的问题。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的应用,以及对这些技术本身产生数据的鉴证,将成为未来鉴证方法论创新的前沿。

“自愿实施”阶段的过渡与观察:

目前准则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开展业务的机构自愿实施”。这一阶段实质上是宝贵的“试点期”,财政部和监管部门可借此观察实施效果,收集行业反馈,为未来可能的强制性或半强制性(如对特定行业、规模企业)推广积累经验、完善细则。

05

能力挑战:复合型人才培养与机构转型

《基本准则》的实施对鉴证机构的专业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准则明确要求鉴证者应当同时具备“鉴证技能”和“可持续信息领域的胜任能力”,这一复合型要求直击当前市场供给的短板。

鉴证技能是指制定鉴证计划、收集和评价鉴证证据、沟通和报告等方面的技术与能力,这与传统审计技能有相通之处。

然而,可持续信息领域的胜任能力则涉及环境科学、社会学、治理理论等跨学科知识,以及对特定行业ESG议题的深入理解。

例如,对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鉴证需要了解碳排放核算方法学;对供应链人权风险的评估需要熟悉国际劳工标准和社会尽职调查方法。

毕马威中国ESG报告与鉴证服务总监杨歆雯指出,应对这一挑战需要鉴证机构创新团队组织模式。
她建议采用“跨学科核心团队+外部专家网络”的模式,在机构内部培养一批既懂鉴证又懂可持续问题的核心人员,同时与气候变化科学家、环境工程师、社会责任专家等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形成可持续鉴证的专业生态系统。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虽然他们在鉴证技能、质量管理和独立性方面具有先天优势,但也需要加快知识结构更新,加大在环境和社会议题专业知识上的投入。

对于非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则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鉴证业务的质量管理体系,特别是强化独立性制度和风险管理框架。

证券日报的分析进一步指出,鉴证机构需要从三个方面加快能力建设:

一是完善可持续鉴证业务的质量控制体系;

二是加快培养和引进复合型专业人才;

三是加强诚信建设,确保鉴证业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这些能力的构建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系统的、长期的过程。

财政部《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的发布,是一场“及时雨”,也是一座“奠基石”。

它通过建立一套权威、专业且兼具灵活性的国家鉴证标准,回应了市场对可信ESG信息的渴求,规范了鉴证服务市场,并为中国在全球可持续发展规则制定中增添了关键的话语权筹码。

它既是对国际最佳实践的积极接轨,更是立足中国制度背景和市场特色的重要创新。其“三层架构”、“双重保证”和“严控质量”的设计,展现了一套平衡前瞻性与实操性的中国方案。

可以预见,随着后续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陆续出台,一个由高质量披露、高标准鉴证、高效率应用构成的中国特色ESG生态闭环将加速形成。

对于企业而言,这意味着ESG工作将从“写好报告”进入“经得起检验”的新阶段;

对于鉴证机构而言,一个百亿级规模的崭新专业服务蓝海已经开启;对于投资者与监管者而言,一把评估企业可持续发展真价值”的标尺正在被铸就。

对于专业人才而言,一场围绕“鉴证技能”与“可持续领域知识”的复合型能力构建与系统性培养竞赛也已同步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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