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交通运输工作实施意见 |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8日

4 月 25 日,交通运输部协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锚定交通与能源协同发展方向,以 “协同联动、统筹规划、政府引导、市场驱动” 为原则,聚焦三大核心任务:加速交通基础设施与清洁能源开发深度融合,推进交通运输动力向绿色低碳全面转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体系,为行业绿色升级注入新动能 。

根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4 年)》数据,2023 年全国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高达 1925 万吨,其中机动车的排放量为 1390 万吨,非道路移动源的排放量为 535 万吨。非道路移动源又以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的氮氧化物排放占比最为突出。

结合我国当前运输总体格局,公路运输占据主导地位,承载着约七成的旅客与货物运输任务。这样的运输结构使得移动源污染问题更加凸显。着力构建 “双轨制” 运输体系势在必行,即中长途客货运倚重电气化铁路与清洁船舶,短途运输则以低排放、新能源车辆为主,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排放,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迈向新台阶。

《意见》围绕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燃料供应、产业培育、要素保障等领域部署了8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

加强规划协同联动: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的深度衔接,统筹构建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体系。重点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管理机制,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支持交通与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同步开发建设、招商运营,并简化项目核准、备案流程。

深化开发管理优化:全方位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的要素支撑,在遵循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利用交通设施周边闲置土地和存量用地开发清洁能源。推进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设计,实现通道、管廊、杆塔等资源的共享共用;推动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在铁路、公路、港口航道和枢纽场站等场景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同时,提升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协同运行效能,增强运输能源系统的弹性和应急能力。大力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运输工具,推动新能源航空器应用和绿色邮政快递发展。此外,着力构建安全可靠的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体系,完善储运加注网络,培育交通运输与能源产业融合的新模式,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同步推进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涵盖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电动 / 氢能重卡、电动船舶、车网互动等领域,完善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体系。

强化政策保障支撑: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资金要素投入机制,强化标准规范引导,推进科技创新突破。同时,以试点示范为引领,组织开展交通基础设施 “启曜” 行动和 “乘风” 行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开展光伏、风电开发利用,打造一批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创新试点项目,为行业发展提供实践样板和经验借鉴。

具体到交通运输的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意见》从推广新能源载运工具、强化产业融合、完善保障体系三方面系统布局:

加速新能源载运工具普及:在公共交通领域,全面推进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等车辆电动化,扩大新能源重型货车在城市货运、港口运输中的应用;铁路运输方面,推动长续航电动、氢能机车在电网薄弱地区规模化使用;船舶领域大力发展新能源动力,推广内河船舶光伏技术及 LNG、生物柴油等清洁能源;航空领域支持新能源航空器研发,推动适航审定体系建设;邮政快递行业推广新能源配送车辆,试点无人机、无人车应用,并探索可持续航空燃料使用。

深化交通与能源产业融合:推进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在铁路、公路、港口等区域开发清洁能源,沿线布局充(换)电、加氢等设施,提升新能源汽车绿电消费比例。培育产业融合新模式,打造交通运输虚拟电厂,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协同发展;创新车电分离商业模式,发展电池资产管理、融资租赁等新兴业态。同时,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加快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核心产业培育,拓展电池回收、新能源汽车后市场等新兴领域,实现交通运输与能源产业补链强链。

健全转型发展保障体系:政策层面,完善就近消纳机制,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资金层面,统筹中央引导资金与地方专项债券,利用绿色金融工具并落实税收优惠,鼓励新能源车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标准层面,修订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新能源载运装备等领域标准,强化安全、节能规范;科技层面,聚焦车网互动、智能储能、清洁能源装备等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为交通能源融合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

在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推进进程中,企业长期面临政策指引缺失、技术路径不明、标准体系不完善等困境,只能在摸索中前行。此次政策文件的出台,从多维度为能源和交通企业指明方向,具有关键意义:

  • 政策定调:填补顶层设计空白,明确国家对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支持态度,让企业投资与实施方向与国家战略精准对齐,消除不确定性,增强发展信心。
  • 目标导向:《意见》提出电能占比达 10%、装机容量 500 万千瓦等量化指标,为企业规划工程规模、估算投资成本提供清晰参照,助力企业科学制定发展计划,避免盲目投入。
  • 实操指引:在实施环节,从规划协同到要素保障均给出具体方案。强调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联动,强化用地用海等资源支持,鼓励盘活交通设施周边闲置土地开发清洁能源,为企业落地项目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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