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0日

2024年3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这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制定,为建筑业的节能减碳指明方向。

政策背景

在全球范围内,建筑业对碳排放的贡献非常大,约占总排放量的40%。这个数字包括了从原材料生产到建筑运营的全部过程。其中,建筑运行阶段的碳排放量要高于建筑材料生产和运输的碳排放量。

与其他行业不同,建筑业的影响是长期的,可以持续数十年。相比之下,制造一件衣服或一份食物的影响时间要短得多。这就意味着,建筑业的碳足迹问题需要长期且持续的关注和管理。

来源:《2023中国建筑与城市基础设施碳排放研究报告》,2023年12月27日,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和重庆大学联合发布

在我国,超过30%的公共建筑已使用超过20年,许多老旧的住宅建筑不仅保温性能差,设备陈旧效率低,而且缺乏有效的运行和维护管理,这些因素导致建筑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能耗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

为了降低建筑领域的能耗和碳排放,我们需要加快推进城乡建设方式和管理运行模式的绿色转型。这不仅可以有效减少建筑施工和运营阶段的能耗和碳排放,而且对于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SG目标

到2025年,我国计划在建筑节能降碳方面取得如下进展:

  • 建立更完善的节能降碳制度体系
  • 城镇新建建筑将全部采用绿色建筑标准
  • 新建的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面积将比2023年增加超过0.2亿平方米

《“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 0.5亿平方米以上

  • 完成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将比2023年增加超过2亿平方米

《“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

  • 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将超过55%
  • 城镇建筑中可再生能源的替代率将达到8%

到2027年,我国期望实现以下目标:

  • 将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的建筑
  • 超低能耗建筑将实现规模化发展
  • 建筑领域的节能降碳将取得显著成效
  • 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将得到进一步推进
  • 建筑用能结构将更加优化

方案内容

为了提高建筑领域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工作方案》对新建建筑的节能要求、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对建筑运行的节能管理等分别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工作任务。

新建建筑节能降碳

  1. 提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工作方案》明确,要优化新建建筑的节能降碳设计,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提高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的比例。针对城镇新建建筑,要求秉持节能降碳设计理念,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利用绿色建材,采用高效节能低碳设备,并强化能源管理系统的配备和使用。对于农村新建建筑,强调坚持农民自愿、因地制宜、一户一策原则,注重通过提升围护结构保温性能等改善居住体验。
  2. 强化节能审查与标准执行:对于年运行能耗达到1000吨标准煤(或电耗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建筑项目,要强化节能审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
  3. 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鼓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等有条件的地区应加快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
  4. 提升建筑围护结构性能: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和防火性能,推动公共建筑和具备条件的居住建筑配置能源管理系统。
  5. 加快发展装配式、绿色、智能建筑:推广装配化装修,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住宅。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鼓励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持续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统筹做好施工临时设施与永久设施综合利用。推动建筑数字化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柔性智能调控技术。

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

  1. 加快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
  • 城镇建筑改造:进行全面的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并建立改造数据库。制定分级分类的节能降碳改造计划,重点关注空调、照明、电梯等设备以及外墙保温和门窗的更新改造。对于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的北方地区,提出更高的节能改造要求。改造后的公共建筑应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 农村建筑改造:在农民自愿和经济适用的前提下,推进房屋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方面的菜单式微改造,以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质量。
  1. 既有建筑改造措施:
  • 开展全面的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并建立城市级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
  • 以城市为单位制定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明确重点用能设备和建筑围护结构改造等重点内容。
  • 结合房屋安全情况和其他城市改造工作,如小区公共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统筹推进节能降碳改造。
  • 对于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城市,加快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 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有序开展既有农房的节能改造,进行菜单式微改造。
  • 加强对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的管理。

建筑用能低碳转型

  1. 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
  • 发展建筑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利用,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例。
  • 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试点推动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强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管理。
  • 大力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应用,以及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核电余热等余热利用。
  • 积极推进供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实施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制热价改革,引导供热企业节能降耗改造,培养居民用户按需用热的节约意识。
  1. 低碳转型措施:
  • 制定完善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相关标准和图集,试点推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
  • 支持建筑领域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热应用,开展火电、工业、核电等余热利用。
  • 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常态化监管和后评估。
  • 支持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等建筑新一代技术研发,持续推进相关关键技术研究,支持钙钛矿、碲化镉等薄膜电池技术装备在建筑领域应用。
  • 加快建立并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机制,聚焦公共机构办公和技术业务用房、国有企业办公用房、交通场站等公共建筑。
  • 各地区要把握建设时序,坚决杜绝大拆大建造成能源资源浪费。

建筑运行阶段节能管理

  1. 强化建筑运行阶段节能管理:
  • 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 解决居民行为节能引导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减少人走不关灯、不断电等现象。
  • 加强公共场所如大型交通场站、学校等的节能管理,减少制冷、采暖、照明等设备的能源浪费。
  • 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用能设备,建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和室温控制机制。
  • 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调试保养,科学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基准。
  • 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高效节能家电等设备推广力度,鼓励居民淘汰低效落后用能设备。
  • 充分利用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从源头杜绝建筑运行阶段的能源浪费。
  1. 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
  • 结合实际加大建筑领域光伏、余热、地热等能源资源应用力度,提高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
  • 加快试点推动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强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管理。
  • 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积极支持建筑领域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热应用和火电、工业等余热利用。
  • 有序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切实优化建筑领域能源结构,有效降低碳排放水平。
  1. 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产业发展的优势:
  •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光伏产品、热泵等设备生产国,具有市场规模和产品性能的领先优势。
  • 加快推进建筑光伏系统发展,建设示范工程如世园会中国馆、雄安高铁站等。
  • 综合运用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产业发展方面的优势,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降低碳排放水平。

支撑保障

技术创新

  • 以技术创新为支撑,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建筑节能降碳产业链。
  • 要求加大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等建筑新一代技术研发力度,推动可靠技术工艺和产品设备集成应用。
  • 提出培育领军企业、建设培训平台、培养从业人员等方面的明确要求,以促进建筑节能降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统计核算

  • 针对我国建筑领域能耗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薄弱的现实困难,在进一步完善既有建筑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建筑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体系。
  • 强调构建数据共享机制,最大化发挥数据支撑作用,以便更准确地监测和管理建筑领域的能耗和碳排放。

法规标准

  • 法规修订:加快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适应“双碳”背景下的最新工作要求。
  • 标准制定和修订:区分不同阶段、建筑类型、气候区,有序制定修订一批建筑节能标准,提升指标水平。
  • 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完善建筑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构建跨部门建筑用能数据共享机制。
  • 碳排放核算标准:建立完善建筑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编制建筑行业、建筑企业以及建筑全生命期碳排放核算标准,统一核算口径。
  •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建筑领域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

政策资金

  • 在落实既有节能降碳、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要加大中央资金对建筑节能降碳改造的支持力度。
  • 以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为支撑,支持节能低碳建筑的建设改造及相关产业发展。

《工作方案》为实现建筑领域的节能降碳目标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和要求,涵盖了技术创新、法规标准、经济激励等多个方面。通过加强建筑运行阶段的节能管理、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完善法规标准支撑体系以及丰富经济激励政策,旨在优化建筑领域能源结构,降低碳排放水平,促进建筑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整体而言,《工作方案》为我国建筑行业的节能降碳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有助于实现“双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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