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0日
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2024年2月8日晚上,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同时发布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在推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经过超过15年的研究和探讨,从最初的指导文件到现在的正式征求意见稿,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此次指引对头部上市公司提出了强制披露的要求,旨在集中关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帮助国家实现碳排放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公司,如果在报告期内属于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成分股,或者在国内外均有上市的公司,必须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其他上市公司也被鼓励自愿披露这份报告。
对于在北交所上市的公司,考虑到这些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殊成长阶段,暂未强制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但也鼓励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尽可能公开相关信息。
被要求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公司将从2025年度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在2026年4月30日之前,需要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所有上市公司在公开信息时需遵循双重重要性原则,即披露内容不仅对公司的财务有重大影响,也对环境或社会有重要影响。具体来说,披露内容应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点展开。
在披露信息时,上市公司需详细说明其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指引》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气候适应计划、转型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排措施及碳排放带来的机会等。
《指引》特别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内容。在环境方面,上市公司需提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循环经济等。在社会责任方面,需聚焦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发展、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和中小企业公平对待等重点议题。
在公司治理方面,《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日常管理,提高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包括制定内部规则、执行控制措施等。《指引》还特别提到要披露反腐败、防止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的措施。
为了让上市公司更平稳地适应新规,《指引》提出了一些温和的起步措施。例如,在首次报告期间,不必急于公开指标的年度对比变化。如果某些数据难以计算,可以先用文字描述。在2025年度和2026年度的报告期间,如果公司发现难以具体算出某些风险和机会对财务状况的影响,也可以只用文字描述。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这份《指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未来,三大交易所将继续完善关于可持续发展的规则、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核心作用,吸引更多注重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推出更多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的金融产品,打造绿色金融资本的投资生态,提升我国资本市场在绿色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品牌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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